第334章 公堂辩驳-《农门女猎户种田发家史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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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言及此,便见县令两手搭起,向天做拱手状,继续道,“先武帝曾颁下新令,其中便有规定,若遇罪行恶劣者,可借鉴前朝律例。

    你这罪行,便是不仅要赤足,还得去衣裤!”

    说完,还极为好心地笑着问她,“具体条例,是要师爷给你念呢,还是自己看呢?”

    这位县令似乎早有准备,“那本官就让你看个明白,本朝虽未有如此条例,但.”

    薛琅静也不惧他,“那前朝律例确实有如此说法,但这新规,它规定的似乎是,‘遇罪行恶劣者’才可借鉴前朝律例。

    不过薛琅静却是不信,在未判案之前就能去衣去裤的,万一存在诬告的情况呢?制定律例之人能想不到这点?

    县令这话,怕也就是唬唬无权无势且啥也不懂的普通百姓吧!

    说着,便又要拍起惊堂木。

    薛琅静不卑不亢道,“请问大人,有哪条律例规定,女子过堂必须赤足的?”

    一共两本律例簿,一本是武帝添的新规,一本是前朝刑律。

    “大人稍等,待在下查看一番”,那师爷便翻出律例查看起来。

    说着,还未等对方回答,便使了个暗劲,将两本律例簿全都取了过来。

    这其中便包括涉案女子,尤其是涉及淫.欲之罪,而前几朝律例便都规定,女子过堂需赤足,奸者可去裤,余罪可单裤,更重者可去衣裤。

    就着师爷所指的几条看去,似乎确实如他所言。

    简而言之便是大人您判过了案之后才可让去衣裤,可民女这案子都还未判呢,似乎只附和一个赤足过堂啊!”

    县令欲再发怒,却被边上的师爷扯了扯衣角,小声道,“大人息怒,不过晚那么一会儿而已,不急。”

    竟然打断自己判案,这女子好大的胆子!

    县令怒喝,“大胆民女,你还有何话说?”

    只听那县令重重地哼了一声,“那就先赤脚,至于衣裤且让你穿一穿先,等本大人判了刑,再给你去喽!”

    县令哼了一声,又喝道,“大胆民女,身为女子,为何不遵循赤足过堂之令?”

    那县令接过路引,粗粗看了一遍,便问身边的师爷,“师爷,可有此事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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