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其实这账,薛琳静早就做好了,就等银子到位呢。 照薛琳静的预算,除去郑林楚给的基准价,也就是一文钱四斤番薯,以及番薯梗之外,额外收入中,目前的大头是制做番薯粉,他们能收约莫四千两帮忙加工的费用。 薛家挣得大头主要是在番薯上。 采摘晒制番薯梗的,一万四千余两。 此次与郑家商定的协议中,郑家的要求是收两千万斤番薯粉,剩余的番薯粉让他们制成番薯粉条再给。 这么点银子,把之前欠的人工费结一部分,物料费还一部分,再留一部分结下一期的都还不够,还得靠猎队以及果园,甚至是池塘的收入找补,这钱投进去,当真是水漂都打不响。 百姓们的人工费,主要是之前挖种番薯,以及采摘晒制番薯梗的费用。 但亲兄弟还明算账呢,更何况双方只是利益关系,也不能因为郑林楚对他们好,就做这些小动作吧? 因此,两方定的协议就是,每百斤番薯粉,得配以一百三十六斤的番薯渣干,或是每百斤番薯粉丝,配一百五十四斤番薯渣干。 按照薛琳静的预估,洗番薯的人工费至少得三万两银子,烘制番薯渣至少要六千两,这还单纯是人工费。 拿到银子当晚,在众人激动于这笔银子的时候,江芊月便与薛琳静几姐妹大致商量了一番,决定把之前欠的债都清了。 之前郑林楚是以一文钱十斤的价格将番薯湿渣卖给薛家的。 两者加起来,说多其实也不多,也就四万余两银子。 这样的收入,可以说是极其夸张了,一季就能有二十多万两的收入。 然而,他们不知道的是,他们眼中的郑家,其实并不是郑家,而是利用郑家的资源,却在他们与郑家中间挣差价的郑林楚。 郑林楚从他们这里以十斤三十三文的价钱收走,转手就以十文钱一斤的价钱卖给郑家。 光就这一批番薯粉,就能让她挣到十六万七千五百两银子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