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而赎罪的过程中,别人的帮助是无效的,必须要自己亲自赎罪。 原本用于督促“亲力亲为”的理论,却逐渐成为了“莫管他人,只顾自己”。 也正是因为这种“有罪论”的逻辑,所以,即使是现代社会,在面对一些问题,一些思想不同的人,群体,乃至民族的时候。 人家也是会认为,你有原罪。 即。 你生下来,就已经犯了罪。 不然呢? 你没罪我拿什么理由压迫你呢? 你必须有罪,没有也得有,所以必须一生赎罪,活该当牛做马为我奉献,因为这是神的旨意,你是神的子民,我是神的使者。 可东方呢? 东方有两种思维,一种是“性本善”,一种是“性本恶”。 人们往往偏向于性善论,更愿意弘扬生来便具备的善良。 可无论是本善,还是本恶,无论如何相互辩经,但这善恶只是在阐述生来本性。 而不是说,人生下来就有功,或是生下来就有罪。 一旦说性本恶是“人生下来就有原罪”,就算是荀子都能气的跳起来给你一个大嘴巴子。 人生来为先天。 即是0。 无论是性本善,还是性本恶,都是在阐述生下来后,从0是往正极发展,还是会往负极。 而无论是性本善,还是性本恶,实际上都认同一個道理。 后天的教育与开化很重要。 所以,性善论的支持者会说“人之初,性本善,性相近,习相远,苟不教,性乃迁”。 而性恶论的支持者更会说“只有意识到人性本恶,才能正视历史和现实,重视道德,法律。” 天人合一注重与自然交融。 人生下来是属于自然的,是自然的一部分。 根本没有什么“原罪”的说法。 相比于原罪,华夏似乎更认为人生下来后“我命由我不由天”。 命要说我有罪,那肯定是命错了。 如果我倒霉,那肯定不是我得罪老天爷了,是老天爷不开眼。 正是因为这种对于生命诞生之初,最本质的认知上截然不同。 这才导致了后续的一系列逻辑与认知都完全不同。 第(2/3)页